【转载上级】2025年涡阳县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涡阳县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机械强农”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安全入库。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烘干中心乡镇全覆盖。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皖农机〔2022〕39号文件指导意见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2025年建设粮食烘干中心1个,提高粮食烘干能力,促进粮食减损提质、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二)烘干塔建设。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四、建设主体
镇、街组织没有粮食烘干中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干中心,烘干中心建设采取自愿申报、考察研究确定,优先安排条件好、实力强的先建,由镇、街道帮助选址、协调、监督实施,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的要求。
五、验收时间
烘干中心建设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工。承担烘干中心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工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机中心项目评审及技术指导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公示上报。验收合格后、报请县财政局向承担烘干中心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拨付补助资金1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带动、项目促动”的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确保烘干中心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开展社会化服务。烘干中心建成后,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时,服从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3.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机具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烘干机等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烘干机库棚安全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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