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六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经过县级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核,拟确定涡阳县青疃刘村翠梅电动车门市部等8家商户作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六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亳州继东商贸有限公司等44家商户对商品清单进行新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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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经过县级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核,拟确定涡阳县青疃刘村翠梅电动车门市部等8家商户作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六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亳州继东商贸有限公司等44家商户对商品清单进行新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