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浏览次数:163 发布时间:2025-05-20 10:30 字体大小:

残疾人政策宣传资料五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1.对象条件: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入学前户籍为本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资助标准: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 1500 元,按年度办理。

3.申请材料: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市残联。

5.支付方式:县级财政部门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复审通过后,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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