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2025年城乡居民市外就医政策新变化

浏览次数:75 发布时间:2025-04-24 08:25 字体大小:

变化之一: 

居民省内异地住院门槛费降低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报销起付线由原来增加1倍下调为0.5倍。 

变化之二: 

部分药品和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低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纳入基本医保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居民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30%降低到20%。 

变化之三: 

省外就医报销比例全省统一 

对省外就医,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变化之四: 

罕见病患者大病保险报销单行支付 

对符合国家《罕见病目录》病种的患者,在省内发生的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报销单行支付,即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在省外发生的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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