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君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冲压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览次数:128 发布时间:2025-04-03 15:17 字体大小:

安徽君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安徽君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冲压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局长办公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该项目位于涡阳县经济开发区B区,创业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项目总占地29999.50平方米(约45亩),总建筑面积18960.38平方米,建设3栋综合性生产车间,购置冲床、液压机、剪板机、开平机、清洗、电泳和烘干机组等生产所需成套设备,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冲压件500万件。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0万元。根据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4-341621-04-01-135006)等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厂区设置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A/O+砂滤”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涡阳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染物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涡阳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严防地下水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电泳槽配备负压收集措施,封闭固化室、进出口配备负压收集措施,收集的电泳、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达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天然气燃烧机须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达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汽车制造工业-汽车零部件制造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的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须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采取加盖、封闭等措施后,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利用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消音、隔音、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电泳槽渣、废电泳漆桶、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废液压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8-08)、废脱脂槽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 17)、废硅烷槽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 17)、污泥(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 17)、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废催化剂(HW50废催化剂900-049-50)、废包装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废UF膜(HW49其他废物900-041-49)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工作。运营过程中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清洁生产工作。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将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做好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六、原涡环表〔2024〕6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无效。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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