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公众意见】关于公开征求《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涉及镇街有关村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协议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调整被征地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6号)、《涡阳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涡政〔2016〕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涡阳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涉及镇街有关村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协议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一、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内容: 附后。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搬迁范围内的被搬迁人如对搬迁补偿方案有意见,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明及书面反馈意见等材料,到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曹市镇人民政府、天静宫街道办事处、标里镇人民政府进行反馈或发送至邮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蒲永胜,联系电话:(办) 7565212,邮箱: 519775281@qq.com。
曹市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学喜,联系电话:(办)7398034,邮箱:cs7398034@163.com。
天静宫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艳秋,联系电话:(办)2861619,邮箱:327076652@qq.com。
标里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熊宁,联系电话:(办)7398000,邮箱:gyxblzdzb@126.com。
特此公告。
涡阳县天静宫街道办事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