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养老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浏览次数:131 发布时间:2025-04-08 16:16 字体大小:

全县各养老机构及相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养老行业收费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养老服务收费政策。各养老行业收费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5〕40号)《安徽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良好的养老机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遵守收费公示规定。各养老机构应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主体相关资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事项。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得收取收费公示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定价政策。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委托协议确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养老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

四、严格执行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预收的养老服务费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押金等应急费用最多不得超过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一般不超过1万元。养老机构应当在接待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本机构预收费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和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老年人及家属监督,不得在公示项目、标准或合同外收取费用。在服务协议中明确预收费的项目、标准、管理方式、退费条件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并出具风险提示函、发票。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养老机构责任。

五、严格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伙食费等项目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实行市场定价的收费标准应保证相对稳定,并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养老机构事前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养老机构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六、严格落实养老收费优惠政策。“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养老收费的优惠政策。

七、严禁不正当和不公平价格违法行为

(一)不得在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二)不得采取相互串通、价格同盟、合谋涨价等方式,操纵所在地区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养老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不得提供虚假、模糊收费标示误导老年人入住,或以低价招揽老年人,再加价收费欺骗、诱导消费者;

(五)不得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或以高于标示的收费标准收费;

(六)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老年人接受交易价格;

(七)不得只收取费用不提供服务,或者所收取的费用与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

(八)其它不正当和不公平价格违法行为。

八、认真落实对养老机构收费的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其中: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价格;用水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价格;用热执行居民供热价格;对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由电水气热经营企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费。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供电、供水建设价格和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县各养老机构经营者及相关收费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对养老行业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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