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建局关于2024年4月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的信息
| 序号 | 被处罚企业(个人)名称 | 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移送卷号 | 接收单位 | 经办人 | 组卷人 | 经办股室 | 移送时间 |
| 1 | 钱* | 市住建局移交关于亳州机场项目火情的相关线索,结合3月16日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航站楼项目,一名无证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导致项目出现火情,项目总监钱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制止违章作业,总监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 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涡住建移字(2024)18号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李环宇、周奥林 | 燕志强 | 建管股 | 2024.4.12 |
| 2 | 安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 安徽省***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 涡住建移字(2024)19号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李环宇、周奥林 | 燕志强 | 建管股 | 2024.4.12 |
| 3 | 丁*云 | 安徽省***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 涡住建移字(2024)20号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李环宇、周奥林 | 燕志强 | 建管股 | 2024.4.12 |
| 4 | 湖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 涡住建移字(2024)21号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李环宇、周奥林 | 燕志强 | 建管股 | 2024.4.12 |
| 5 | 郭*阳 | 安徽省***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 涡住建移字(2024)22号 |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 李环宇、周奥林 | 燕志强 | 建管股 | 20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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