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部门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承接的有关执法权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与辖区内各领域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现场监管工作。负责对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兴镇人民路新兴镇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58-2868768
负责人: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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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