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近日,涡阳县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自通告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城市规划区、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一)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0558-7217110(公安局)、0558-7530009(应急管理局)、0558-7312369(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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