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浏览次数:430 发布时间:2024-12-11 16:17 字体大小: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12月12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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