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内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处理PPP项目,部分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未征求省级林业部门意见”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重点措施和目标任务
具体问题:违规建设问题较为突出。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内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处理PPP项目,部分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未征求省级林业部门意见。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涡阳县委、涡阳县人民政府
重点措施:1.评估论证后按程序处置。2.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查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目标任务: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湿地公园日常巡查管护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二、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已完成。
一是组织论证。2024年4月,项目单位涡阳县水安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翠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涡阳县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对安徽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5月,项目单位提交了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保留该项目设施。11月12日,亳州市林业局在涡阳县组织了专家评审会,经过论证,与会专家一致通过评估报告。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制发了《涡阳县加强湿地公园管护措施》(涡办〔2023〕11号),要求相关部门在办理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行政许可时,加强对有关湿地利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事项的审查。同时,将道源国家湿地公园划分了八个责任片区,实行全员包保,压实网格包保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巡护人员在湿地公园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如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牵头验收(监管)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558-5120029
电子邮箱:bzstxfzx@163.com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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