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4年民办学校设立、分立、终止、变更等事项审批所需材料及实施依据
| 民办学校设立、分立、终止、变更等事项审批所需材料及实施依据 |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对应事项名称 | 申请材料名称 | 实施依据 | 法律依据 | |
| 4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 单位举办者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民办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
| 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查验意见书 | 无 | |||||
| 学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无 | |||||
| 联合办学协议(本项限联合办学) | 无 | |||||
| 居民身份证 | 无 | |||||
| 申办报告 |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 | |||||
|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 | 无 | |||||
| 经首届决策机构表决通过的学校章程文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
|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及推选决策机构成员的会议记录 | 无 | |||||
| 民办学校校长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
| 民办学校教职工简明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
| 个人举办者、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近3个月内体检表 | 无 | |||||
| 5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分立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教育教学工作衔接安排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学校决策机构出具的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分立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分立后的各学校章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民办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6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 | 申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 ||
| 修订后的学校章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 |||||
| 新举办者或新任校长资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 |||||
| 举办权转让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 |||||
| 学校财务清算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 |||||
| 7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变更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学校决策机构出具的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学校章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民办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过渡期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 |||||
| 8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终止审批 | 申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 | ||
| 学校财务清算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 | |||||
| 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印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 | |||||
| 9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合并审批 | 拟合并的各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教育教学工作衔接安排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本项针对需要新命名的学校,表中应当载明拟选用的学校名称和备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拟合并的各学校决策机构出具的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拟合并的各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合并的决议(附全体组成人员签字的会议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中介机构出具的拟合并的各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合并后的学校章程草案(2份,附章程起草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民办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涡阳县变更事项统计表
打印
关闭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