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发改委关于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涡环〔2024〕41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主要内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选取了涡阳县境内10个乡镇及2个街道,其中陈大镇4条,楚店镇7条,花沟镇2条,龙山镇2条,涡南镇8条,义门镇7条,牌坊镇26条,新兴镇13条,高炉镇9条,西阳镇6条,星园街道14条和天静宫街道14条,一共112条黑臭水体纳入本项目治理范围,水体面积共计21.88万平方米。共建小三格化粪池7307座、大三格化粪池8座、UPVCDe110-160接户管247440m、DN200聚乙烯管15354m、DN300聚乙烯管24640m、DN1000钢筋砼水系连通管318m、污水检查井1541座、砌筑小方井(基础2*2)1297座、生态滤池11011座、污水处理设施(250t/d)1座、清淤工程118911m³、生态护坡(草皮)31456㎡、沉水植物127672㎡、挺水植物15820㎡。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429.14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县财政配套6429.14万元。
四、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代码:2404-341621-04-05-887052。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抓紧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
此复。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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