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关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条件

浏览次数:288 发布时间:2024-12-31 15:30 字体大小:

按照政策要求: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20号)文件的第二章“救助对象”第三条“申请救助的老年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 (三)自愿入住养老机构; 满足以上三条具备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