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公众意见】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233 发布时间:2024-11-22 09:26 字体大小:

一、实施方案内容:附后。

二、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到曹市镇政府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58-739803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部署和《安徽省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皖政办〔2024〕 14号)要求,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农村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  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 神,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结合实施“千村引领、 万村升级”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 体,实现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持续提升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1.完善全县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信息,对尚未完成治理 的,完善“一水一策”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治理资金来源, 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治理,到2026年,完成现有

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2.对群众反映、日常巡查等渠道新发现认定的黑臭水体, 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动 态清零。

3.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主体责任,对已 治理黑臭水体强化管护,确保“长治久清”。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排查摸底。

全面排查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出现过农村黑臭水体的区域、 坑塘沟河分布密集地区,存有垃圾、杂物、畜禽粪污等污染隐  患的低洼地带,农村涉水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餐饮、洗  浴等经营单位周边区域,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村居民小区  周边区域,舆情、媒体曝光的区域,以及其他容易形成黑臭水 体的区域等。(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  出 )

(二)开展全面整治。

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 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措施,恢复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县生态 环境分局)对于滞流、缓流水体,采取必要的水系连通和人工 增氧等措施,增强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保持水质达标。(责 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 )对水系割裂、流动性差、季节性断流的河道型水体,实施


水系连通,提升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责任单位:县水利 )以现有岸坡为基础,适当修建生态护坡、种植林木和草本 植物,提升河岸抗冲刷能力。对崩岸、塌岸严重的河段,采取 必要的硬质护岸措施。(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 生态环境分局)严防将水体“一填了之”,对已纳入清单内的农 村黑臭水体,实施并完成控源截污措施后,确因无水源而导致 水体消亡的,在符合相关条件且在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 依法依规同意变更土地利用类型的情况下,征得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同意,方可采取覆土填埋等措施。如未纳入水利、自然资 源等相关部门管理范围的,根据土地权属,征得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覆土或其他相关建设。(责任单位:县 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水利局)

(三)加强源头防控。

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纳管、集中或分 散处理方式治理,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模式治理。 全面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着力解决设施闲 置空转及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 题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水体。(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愿改则改、能改则改”,提高水体周边 农户改厕覆盖率,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 地制宜选择小三格+小型生态池或小菜果园分散处理、大三格+ 生态沟渠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防止粪污进入水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生 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合理确定农村生活 垃圾临时堆放点和收集点选址,做好防渗和防雨措施,防止垃 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避免造成水体污染。(责任单位: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五清一改”(即清理村内塘沟,

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 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 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及时清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责 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打捞清理水体垃圾、漂浮物和浮 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避免对水体产生污染。(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

3.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采取生态沟渠、植物 隔离带、生态缓冲带、径流集蓄池等措施,加强农田退水的拦 截净化。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达不到 环保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推行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 严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与排污许可要求,加大环境违 法行为查处力度;积极探索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 用模式,鼓励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及时消除畜 禽粪污清理不及时、乱排乱放等污染隐患。推进水产养殖池塘 生态化改造,推动养殖尾水治理,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 环利用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4.加大工业和服务业涉水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力度。引导涉 水工业企业进入园区,督促指导不具备入园条件的企业完善污 染防治设施,做好污水收集和处理。依法依规关停取缔经整改  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散乱污”企业。指导督促农产品加工及汽修、 民宿餐饮、宾馆、酒店、农家乐等服务业经营者严格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措施,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污水直排外环境。

强化排污口巡查检查,严查污水偷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 化旅游体育局)

(四)狠抓巡查防返。

1.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向村级延伸,将农村 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整改,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位。(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建立水体巡查管护机制。建立“1+3+1”水体巡查管护队伍。 第一个1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不定期对各镇街   水体管护情况开展抽查督导。3为:建立县区领导包保乡镇,

乡镇领导包保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保黑臭水体的三级管护包 保制度,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纳入县区、乡镇、村日常工 作,明确各级管护包保责任人。第二个1为:依托乡镇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站,对辖区内水体开展常态化巡查。各级包保责任 人对所包保范围内黑臭水体开展巡查管护,对水面漂浮物和沿 岸生活垃圾等及时通知属地清理,汛期要加密排查频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倾倒垃圾净化水质 的植物缺失或衰败、水体颜色和气味明显异常等情况,及时向 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原 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溶解氧、透明度和氨氮)。 监测结果为IV(含IV)以上水质的,监测频次可减少至每 半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劣于V(含V)水质的,每月监测 一次,并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直至水质达到IV 类标 准。对于日常巡查和群众反映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要及时开 展水质监测,对返黑返臭或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认真分 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4.构建专业运维管护体系。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管护制度, 切实保障运维资金,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做好厕所 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鼓励采取市 场主导、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运维模式,建立市场化的污水、 粪污、垃圾等收、运、处、用体系及维修管护队伍,确保各类 污染物处置流程顺畅、运行高效。(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 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强化多方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农村新开办涉水排放企业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水直排外环境。(责 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废弃农膜、化肥和农药包装废 弃物回收处置,构建村庄收集、乡镇转运、县统一处置的回收处理体系。合理布设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络,做好秸秆科学还田、 离田利用工作,提升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科学布设生活垃圾收集 设施,防止垃圾乱扔乱倒进入水体。(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防止骑河倚堤建房污染水体。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 农业农村局)

6.提升村民参与度。强化村委会管护职责,鼓励将农村黑 臭水体治理与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 设施的维护或者监督。用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 人员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根据季节变化对水生植 物、岸带植物和落叶等进行清理。做好三格式化粪池、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日常管护,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责任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鼓励以用促治。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引导支持以 承包经营等形式合理利用农村闲置水体,根据水体状况,因地 制宜栽植水生经济作物,适度放养鱼、虾、蚌、螺等,实现以 用促治推动农村水体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责任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8.强化公众监督。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利用“12345””政 务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接受公众监督,开通农村黑臭水体 整治监管平台,建立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机制,动态更新农村 黑臭水体清单,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治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设置公告栏、水体信息公开牌等方式向村民公开。公 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水体黑臭成因、 治理及验收情况、责任人、联系方式等。鼓励通过“二维码”扫 一扫等手段,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情况,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主 动性和积极性,并畅通群众问题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努力营 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立农村 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县级督查调度、县区全面负责、乡镇(街道)具体实 施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 实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常态管理体系建设。各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 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中央和 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 理,大力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水质监测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各 镇街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采取城乡统筹,“肥瘦搭 配、以丰补歉”方式谋划项目。支持各镇街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 开发(EOD)  模式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发展有 机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工作,申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 等媒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采用群众 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 策措施,引导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居民环境卫生 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问效。各镇街政府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 作纳入县对乡镇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治 理成效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通过项目扶持、通报表彰 等方式予以奖励;对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并在各级各类检查、 督察、信访、舆情中被发现或通报的,将在考核中进行扣分并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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