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陈大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陈大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陈大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已经8月14日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陈大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陈大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31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4〕25号)、《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涡政办秘〔2024〕1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法违规销售问题
1.加强销售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安全办、各村)
2.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假冒伪劣产品深挖制假售假源头,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安全办、各村)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3.严查非法改装。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安全办、各村)
4.规范经营管理。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安全办、各村)
5.加强路面执法。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驾乘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反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在查处违法行驶电动自行车时,同步核查车辆是否违法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等行为,发现违法改装的要依法查处并将相关信息抄送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杨楼中队、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6.推动以旧换新。按照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部署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与回收单位,通过让利等手段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做好政策落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安全办、各村)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7.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单位,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将严重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列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安全办、各村)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社会共治
8.提升齐抓共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商超、企业等单位场所,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安全办、各村)
9.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事故防范知识,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在村宣传栏等处张贴安全提示。学校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内容。鼓励群众举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镇市场监管所、镇安全办、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镇直有关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氛围。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请各有关部门自2024年8月15日起每月1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咨询陈大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8-28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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