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候颜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高炉镇沿河土地整治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涡河在我县境内全长约55公里,流域面积1280平方公里,上游起点义门镇与谯城交界处,下游至西阳镇与蒙城县交界处,沿途流经义门镇、陈大镇、星园街道、城关街道、天静宫街道、高炉镇、西阳镇,其中高炉镇境内全长12.94公里。
2005年,涡阳县实施涡河近期治理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建涡河堤防,征地范围为10-20米,包括堤顶、堤坡和两侧护堤地,滩地内土地和房屋等没有征用补偿。2020年,涡阳县开展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为涡河两岸堤防堤脚向外10米,并没有改变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和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等;在堤防和护堤地内,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窑、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滩地内属于基本农田的(临河十米宽以外),在没有征用之前可以进行耕种小麦、大豆等低秆农作物;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修复类项目。
涡阳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2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12229
办复类别: B 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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