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2024年1-9月份测评问题整改情况
| 涡阳县临湖镇问题清单(得分:68.95分)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问题明细 | 整改情况 |
| 基础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6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和工程项目等意见征集信息。 |
“【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印发《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中首段描述”秸秆焚烧“等,面向公众的意见征集期限少于30日,缺少草案及其起草说明,建议及时核实调整 | 因整改 | |
| 基础信息公开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各类重点工作规划等信息。 |
未公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本; 建议及时清理往年情况说明信息 |
因整改 | |
| 基础信息公开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3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2024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不规范,缺少第二季度信息,且未公开具体落实情况 | 因整改 | |
| 基础信息公开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 (2)公开月度统计数据、月度或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 |
202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更新不及时 | 因整改 | |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办理答复信息。 |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乡镇(街道)简介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乡镇(街道)简介及特色。 |
“临湖镇简介”内容过于简单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债权债务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定期按村发布具体债权债务状况等信息 |
2024年债权债务信息更新不及时;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包括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等。 |
未公开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2024年临湖镇1-6月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中实际为发放结果)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策与标准、分配结果等信息 |
“城乡医疗救助”“抚恤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栏目下2024年信息更新不及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栏目下2024年信息公开不全,缺少6月、7月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惠民惠农 | 3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 (2)公开惠民惠农资金分配结果 |
未公开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不全,缺少7月信息; “临湖镇惠民惠农补贴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 2023-12-27”中网址已失效,建议调整为http://39.145.34.228:9090/#/dashboard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
未公开2024年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类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仅公开情况说明且不及时;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权责清单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未及时清理往年无效情况说明及失效信息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公共服务清单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提供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等信息。 |
2023年版公共服务清单与上级公开不一致; 未及时清理往年无效情况说明及失效信息 |
因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定期(月或季度)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结果要素齐全、具体。 |
2024年权力运行结果更新不及时 | 因整改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垃圾治理等环境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信息 |
未公开2024年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垃圾治理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或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信息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国家免疫计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等信息 |
未及时公开2024年本乡镇围绕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重大疾病、医疗服务等方面开展预防控制、宣传、应对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保障 | 3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放;残疾人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放;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放信息 |
2024年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结果更新不及时 建议及时更新公开2024年儿童福利补贴发放结果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信息。 |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本辖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 (2)公开本辖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情况,包括具体宗地流转方、流入方、流转用途、流转面积、流转价格、流转金额等信息。 (3)公开本辖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流转奖励地方的流转奖励结果等信息。 |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包括使用人姓名、用地面积、耕地或非耕地等。 |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土地征收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转发征收批复、征收公告,发布补偿安置等信息 |
2024年土地征收信息更新不及时;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房屋征收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转发征收批复、征收公告,发布补偿安置等信息 |
2024年房屋征收信息更新不及时;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筹资筹劳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本辖区的筹资筹劳资金管理办法。 (2)公开本辖区的筹资筹劳清册、报表等信息。 |
2024年筹资筹劳信息更新不及时;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土地利用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土地整治(土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实施情况 |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 | 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交易预算和交易公告; (2)公开中标成交公告 |
未公开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
因整改 | |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8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级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作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本级图片、问答解读】关于印发临湖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质量不高,“三、文件起草过程”部分时间节点与原文不一致,解读发布时间早于原文发布时间,其中图片为相关科普信息 | 因整改 | |
| 解读回应 | 回应关切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2024年回应信息公开较少且更新不及时 | 因整改 | |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是否按新条例调整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3)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
“(三)公开形式”部分政务新媒体未明确平台(如微信、微博) | 因整改 | |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报内容 | 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年报内容是否规范,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 (2)年报数据填写符合逻辑性。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五)监督保障情况“部分未体现责任追结果信息 | 因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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