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预案】曹市镇总体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124 发布时间:2024-09-27 15:45 字体大小: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镇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筹。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涉侨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也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社会危害、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镇村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应急管理工作的历史任务,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尽量减少突友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0000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街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00002.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一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制(法制、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居委会(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预案体系

  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是镇村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应对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制订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镇村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本预案由镇制订并组织实施,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2)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村各部门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镇村有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制订。

  (3)镇村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4)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学校、社区(村、管区)等企事业基层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重点单位根据本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报上级部门备案。

  (5)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制订应急预案,报批准举办该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报与批准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依程序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村镇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镇长决定和部署本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镇村各党政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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