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税务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81 发布时间:2024-06-27 15:26 字体大小:

杨杨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我县建立小微企业税收园区平台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李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治理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体改2022 429号)规定,开展自查内容含“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或国务院规定对重大项目以‘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提供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说明提案内容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

县税务局认为36号政协提案关于税收返还的内容违反中央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精神,提请县政协召集县发改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认。

特此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

                       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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