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标采购的情况的说明
经我局与相关股室沟通医疗设备采购,根据文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国卫财务发〔2023]7号)的规定,安徽省所有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非财政预算安排的)乙类设备全部纳入省级集采;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应用规范的设备按照非乙类管理,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行招标,不再执行集中采购,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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