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109 发布时间:2024-07-15 10:44 字体大小:

栗壮志等代表:

您在涡阳县18届人大3次会议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镇建成区污水管网的提升与全覆盖的建议

2023年,我县申报涡阳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2023年12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印发《关于同意涡阳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等10个项目纳入省级EOD模式项目的通知》(皖环函〔2023〕1289号),为推进涡阳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按照县政府统筹安排,授权涡阳县农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分为3个子工程,其中“涡阳县水生态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涡阳县141条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涡阳县38个农村小集市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涡阳县20个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

目前,该项目正在由县农投集团组织实施。

二、关于王集、吴桥、宝冢、石冢四个小集市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建议

涡阳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融资完成后,同步实施。

三、关于黑臭水体截污和治理的资金与技术支持的建议

2024年,我局已成功申报了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争取省级试点资金40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照程序推进实施。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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