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付守一、徐继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老城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的分析与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城区居民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动车逐渐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车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存在电动车扎堆停放在过底通道,严重拥堵消防通道;楼上楼下扯飞线插座,露天充电,老城区散居片乱扯飞线现象尤为突出。
为杜绝小区住宅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问题,我局主要从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方面解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
(一)近年来我局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增设充电设施工作,但受限于老旧小区空间有限、部分居民更倾向于设置停车位等因素影响,2023年-2024年实施的26个老旧小区仅在农发行家属院设置了一处电动车充电设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推进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工作。
(二)针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属地街道(社区)、消防大队、铁塔集团对我县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布局设计小区充电桩安装位置。目前按照排查布局规划设计小区电动车位置,经第三方铁塔公司对全县81个小区进行规划设计,其中符合安装要求小区62个,共计约12050个充电插口,目前39小区已根据设计完成非机动车棚安装,共计安装360个车棚、9215充电端口,其余没有完成安装的小区都在有序推进。
同时,为杜绝小区住宅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问题,我局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定期到小区排查并已要求物业公司通过广播、公示等方式宣传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宣传。2024年3月14日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消防部门自责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处以行政处罚。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规范管理
(一)为认真落实《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亳办〔2024〕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县安排部署,制定《涡阳县城区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防范问题排查方案》,成立专项排查小组,召开安全生产排查部署会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属地街道(社区)、消防大队、铁塔集团对我县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布局设计小区充电桩安装位置。
(二)按照排查布局规划设计小区电动车位置,经第三方铁塔公司对全县81个小区进行规划设计,其中符合安装要求小区62个,共计约12050个充电插口,目前39小区已根据设计完成非机动车棚安装,共计安装360个车棚、9215充电端口,其余没有完成安装的小区都在有序推进。
(三)由第三方安装公司进入安装投币和扫码两用充电桩并投入使用,其余小区物业企业也已在小区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同时,新建住宅小区内部已规划配套电动车棚和设施。(如:高速•时代御府)
(四)为杜绝小区住宅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问题,我局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定期到小区排查并已要求物业公司通过广播、公示等方式宣传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宣传。同时,2024年3月14日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消防部门自责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处以行政处罚。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12312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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