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2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付牧野代表:
您在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为村(社区)干部购买工伤保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精神,2022年10月24日,涡阳县制定《涡阳县2022年度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规定,“为全县村干部办理每人每年保费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赔付金额60万元。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为全县村干部办理医疗保险。为自愿参加、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经与县委组织部部沟通,目前我县暂无为村(社区)干部购买工伤保险的计划。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8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12634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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