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热线:喝酒摔伤不给报销?

浏览次数:7740 发布时间:2024-07-29 16:10 字体大小:

    张先生求助:其在五月份喝酒摔倒后,导致腰部受伤,出院后医保局告知来电人为喝酒摔伤,不能给予报销。


解答:


    经与张先生联系后核查,其因醉酒后摔伤住院,涡阳县医疗保障局告知其按照《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亳医保办〔2019〕3号)文件规定“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包括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服毒、在工厂(场)或工地作业时负伤、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存在第三方责任等情形)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因此张先生本次就医不能报销。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涡阳县医疗保障局,具办人:付牧野,联系电话:0558-7237121、1835671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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