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2024年全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
| 序号 | 任务 名称 | 联查 | 抽查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 主体 | 责任 分工 | 抽查 比例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 部门 | |||||||||
| 1 | 2024年度全市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行政部门 |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市、县(区)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市、县(区)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市现有营利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营利性普通高中3所、营利性幼儿园6所,抽查对象不少于2所。 | 2024年7月至11月 | 市级抽市级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
| 卫生健康部门 |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
| 消防救援机构 | 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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