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结果】涡阳县应急局对相某某食品店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2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涡阳县龙山镇相华子超市(涡阳县龙山镇相某胜食品店)对面房屋内发现该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5件(盘),相某胜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相某胜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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