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县人大议案的答复
申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社会发展事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常住人口为117.07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25万人,占17.30%。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89所,床位10413张;其中:公建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42所,床位6248张;社会办养老机构47所,床位3365张;其他床位800张。实现了县、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基本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工作成效
1、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弘扬爱老敬老传统美德。今年我县转发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按照程序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通知》要求各村(社区)推进从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五大方面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 同时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重点围绕高价彩礼、薄养厚葬、拒绝赡养老人等不良社会风气以及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很多村(社区)在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时,制定孝老爱亲篇,宣传孝老爱亲,关爱空巢、留守老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打骂、虐待老人等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优良传统。
2、建立农村老人关爱体系,保障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为了全面加强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涡阳县民政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涡民字〔2019〕74号)文件,并全面建立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尤其是对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要签订“委托照料协议”,填写《农村留守老年人委托照护确认书》、《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卡》、《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走访、探视情况登记表》。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掌握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基本情况、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人员、开展探视走访活动、解决养老护理生活等实际困难,确保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基本养老服务。
3、创新适老改造服务模式,提升空巢老人养老水平。一是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先后投资200余万元,打造集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于一体的全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智慧养老机构。二是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借助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系统平台,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为全县低收入、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21年以来,已投入106.46万元,为16112名老人提供了包括保洁、助餐、助浴、助医、理发、购物、洗衣、走访等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48336人次。三是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为有效缓解全县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问题,2021年以来我县开展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已投资386.3万元,为1898家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居家适老化改造。
4、全面落实各项补贴制度,保障老人各项合法权益。近年来,涡阳县持续落实高龄补贴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百岁老人199人,发放百岁老人补贴49.4万元;目前,百岁老人补贴标准为500元/月。发放80-99周岁高龄补贴老人32167人,补贴资金483.726万元,补贴标准为30元/月。
农村“空巢老人”关爱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狠抓落实,把此项工作逐步推向深入,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需要关爱的对象,保障其合法基本权益。
涡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单位联系电话:7212428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