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76 发布时间:2024-07-19 09:55 字体大小:

李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个体工商户关注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发展和壮大对于整个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方面保护和培训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介,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局每年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和“5.10中国品牌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涡阳融媒、抖音、报刊等媒介,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

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我局积极组织知识产权线下培训会,现场讲解知识产权惠企政策,给个体工商户带来政策红利;组织知识产权线上培训会,鼓励辖区内广大商户参加,重点培训如何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专利质量,引导企业专利从数量到质量转变。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商户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个体工商户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其做大做强。

三是开展商标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我局一直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作为本局的重点工作,开展了“铁拳”和“假冒商标专项执法”等行动,对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商品交易场所尤其是农村商品交易场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场所内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线索,以品牌价值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社会关注度高的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名牌”“傍名牌”,规范商标使用,引导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此举有效的打击了我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二、关于支持个体协会发展、发挥个私协会作用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强力夯实协会根基。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融入市场监管、服务企业全过程,指导个私协会把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作为落实政治建会宗旨、推动协会长远健康发展的首要政治任务、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结合日常监管职能优势,摸清掌握“小个专”党员数量和党建工作情况,结合年报信息抽查加强党建数据质量检查,夯实协会扩大“小个专”市场主体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工作的基础。

二是助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协会发展潜能。督促、支持、指导个私协会全面铺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理顺协会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各项服务制度、配齐配强协会队伍,切实将口碑好、有影响、有激情的个私企业代表吸纳进协会队伍,激活协会内生动力,凝聚协会发展合力。指导个私协会积极采取“线下+线上”双线模式,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党员、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代表参加各类日常业务知识、政策解读宣贯线上培训、专题知识讲座直播培训,不断提升协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协会创新发展。

三是优化协会服务品质,助推市场主体发展。紧盯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常态化落实沟通交流机制,畅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统筹指导解决各协会办公场所、设施等配备问题,指导办事处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致力在注册登记、年报、“个转企”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便民服务,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充分调动个私协会积极性,推动开展银个(企)对接工作,有效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紧抓电商直销发展机遇,协同协会聚力从资源支持、专业指导等方面,着力解决实体经济营销困难和问题,助力培育发展壮大一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三、关于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一是精准纾困,提振经营信心。在制定各类纾困政策前,深入开展前期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线下实地走访以及邀请个体工商户各行业代表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行业意见,了解不同行业个体户的经营现状,使出台的政策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比如对个体户期盼的房屋租金减免等方面,适当补贴承租非国有房屋经营者,尽可能帮助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提振经营者信心。  

二解决个体工商户的共性问题,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执行到2023年底的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单位名义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可在缓缴结束次月至2024年6月底前,一次性或分批补齐,申请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齐,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放开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在注册地、居住地、户籍地自主选择参保地,并在国家规定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三是持续减轻税费负担。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困难人群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到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关注个体工商户,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加大服务供给等方面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扶持培育,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在经济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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