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疃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82 发布时间:2025-09-02 10:04 字体大小:

青疃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青疃镇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责任、齐抓共管。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深入贯彻省、市、县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保证我镇防溺水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平安青疃建设,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青疃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邓昌盛(党委书记)

副组长:董  鹏(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杨  光(党委副书记)

              军(党委副书记)

 飞(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于  康(党委委员)

           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阿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单小冬(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斌(人大副主席)

段晓珊(党委委员)

  杰(副镇长)

焦勤勤(副镇长)

程  成(副镇长)

张晓彤(派出所所长)

 虹(卫生院院长)

高兴旺(中心校校长)

王杰祥(文广站站长)

 棋(农事中心主任)

 芳(财政所所长)

孔凡福(国土所所长)

 领(计生办主任)

各村(居)书记、其他有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成同志兼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管理,切实将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3)明确全镇水域类型,压实包保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厘清监管责任,如河、渠、湖等中大型水域由水利部门结合属地责任负责监管并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责任人员;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人工水域,如“深水塘、沟中沟”等由镇国土部门结合属地责任负责监管并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责任人员;村内自然形成水塘、小水沟由镇包村干部和属地主要负责人监管并明确村内包保干部和责任人员。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2)通过宣传栏,张贴一些防溺水图片,宣传一些防溺水知识,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3)走访全镇青少年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在走访时进行教育并张贴《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强对沟塘等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如发生溺水事件,村(居)作为救援一线,要立刻组织熟悉水性的干部群众,充分利用前期镇级下发的救生圈、救生绳、长竹竿等物资采取救援,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应急办(党政办)或镇主要负责人。

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学校、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应急办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如出现溺水伤亡事件,中心校、镇领导小组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相关部门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镇纪委、组织、派出所在事后要联合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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