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浏览次数:236 发布时间:2024-07-10 17:48 字体大小:


根据《涡阳县城市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涡政〔2016〕26号)、《涡阳县安置小区配建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新城社区2012年2月2日以来被征收集体土地亩数及应安置经营性用房情况公示如下:

1.2013年3月,东出入口项目征地156.03亩,应安置经营性用房936.18㎡。

2. 2017年3月,木料行征地(棚户区改造)征地142.73亩,应安置经营性用房856.38㎡。

3. 2018年11月,黑臭水体征地14.54亩,应安置经营性用房87.24㎡。

4. 2019年6月,九龙大道项目建设征地55.60亩,应安置经营性用房333.6㎡。

5. 2022年11月,多式联运建设征地220.22亩,应安置经营性用房1321.32㎡。

被征收居民组每平方经营性用房需缴纳1000元建设费。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反映至城关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电话:    0558—8165050

涡阳县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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