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解读

浏览次数:338 发布时间:2024-03-22 09:42 字体大小:

为落实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涡阳县城区柴油车通行管理部分措施详细规定解读如下:

一、皮卡车24小时允许在全县城市道路通行。

二、蓝牌照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货车和客运车辆24小时允许在全县城市道路通行。


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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