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审计局关于涡阳县高公镇人民政府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涡阳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涡审委办〔2024〕1号)文件的规定,经中共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高公镇进行了审计。涡阳县高公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中共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高公镇政府内设机构4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维稳综治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4个:乡村振兴工作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文化广播经济信息服务站。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
(三)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8月底,高公镇政府资产总额为3359.14万元,负债61.37万元,净资产3,297.77万元。
2.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收入总额10554.55万元,支出总额10554.5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简述
(一)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1.个别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高公镇存在个别大额支出未按照《高公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进行集体研究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2.截留、坐支村集体收入
姚楼村和三合村部分固定资产租金未缴入村三资账户。
3.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相关费用。
高公镇多支付部分五边清理费用。
(三)资产和基建管理情况
4.镇、村两级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
部分超标办公设备的配备未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5.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24万元。
部分设备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册。
6.应收未收租金4.2万元。
三兴村应收未收缴租赁租金。
(四)部门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
7.个别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个别报销票据与报销单位不一致。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