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1 | 涡阳县某食品便民超市 | 涡阳县某食品便民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1.罚款10000元;2.没收过期的“好想要猪肉脯”11袋;3.没收违法所得0.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3月18日 | 涡市监处罚〔2023〕31027号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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