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165 发布时间:2024-04-25 16:51 字体大小: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涡阳县某食品便民超市 涡阳县某食品便民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罚款10000元;2.没收过期的“好想要猪肉脯”11袋;3.没收违法所得0.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涡市监处罚〔2023〕31027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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