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度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187 发布时间:2025-01-24 09:57 字体大小:

一、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一)聚焦监测环节,织密扎牢监测网络。一是加强基层网格员力量,开展网格员轮训,常态化开展监测。二是推行“一码”申报,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确保“应纳尽纳”。三是落实部门数据比对机制,重点监测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等,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四是镇村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帮扶联系人、驻村干部等作用,利用春节期间人员集中返乡有利时机,加强老弱病残孤等重点人群走访帮扶,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聚焦帮扶环节,精准落实帮扶政策。一是推广使用“一户一码”,统一更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帮扶计划。二是坚持“造血式”帮扶,通过落实就业、产业、小额信贷等开发性帮扶措施,千方百计防止出现整村整乡等规模性返贫现象。三是鼓励有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推广微果园、微菜园、微药园、微型光伏电站等“十微”模式,落实奖补资金,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社会帮扶,实施好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推深做实消费帮扶。

二、做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及衔接资金项目实施

(一)用好扶贫项目资产。一是持续更新扶贫资产四本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二是规范使用资产收益,鼓励用于发展,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三是做好经营性资产清查整改。针对收益未缴纳到位问题,各镇街尽快完成催缴,并做好二次分配;针对资产经营租赁到期、闲置问题,镇村要积极采取措施,盘活扶贫资产;针对投资经营失败、严重损毁无法利用问题,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的流程做好相关处置。

(二)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一是确保2024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利益连接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连农带农,带动农民稳定增收。三是持续落实财政衔接资金“周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调度,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

三、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

一是巩固光伏运维管理成效。常态化开展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暗访督查,加大光伏看管员管理力度,对树木遮挡、电板不清洁、站内杂草过高等情况及时清理,提高光伏电站发电效益;严格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程序,落实绝大部分收益用于脱贫户要求,增加脱贫家庭收入;细化到户光伏项目落实对象分类,加大对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帮扶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做好稳岗就业工作。保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确保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不低于2023年;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管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持续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促进“人有一技之长”脱贫人口占比稳步提高。

三是持续推进小额信贷工作。按照“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的总体要求,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脱贫户充分利用小额信贷政策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四、抓好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和队伍建设

(一)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对照2023年度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各级督查暗访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二)做好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巷道建设。积极推进巷道建设,打通群众关心的“最后一米”,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三)做好日常暗访督查工作。成立常态化暗访督导组,每月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以及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等至少开展暗访督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交办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原则,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乡村振兴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解决好不愿干、不会干、干不好等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