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涉及楚店)

浏览次数:164 发布时间:2024-02-19 16:07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435)要求,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楚店镇楚栗村、楚南村、后水坡村、前水坡村、三里赵村、王庄村,店集镇程小集村、洪光村、聂小庙村、宋牌坊村、王元村、镇东村,涡南镇董楼村、张营村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征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2.0823公顷(计31.2345亩),位于楚店镇楚栗村、楚南村、后水坡村、前水坡村、三里赵村、王庄村,店集镇程小集村、洪光村、聂小庙村、宋牌坊村、王元村、镇东村,涡南镇董楼村、张营村。

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涡阳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二)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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