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实施情况
自2009年1月起我县农村教师执行农村艰苦学校补贴80元/人/月,2015年1起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文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全覆盖,根据工作所在乡镇类别不同执行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2020年1月起,根据(皖组通字〔2019〕44号)《关于调整调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每人每月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乡镇工作补贴200元,现执行标准400-700元不等,截至2024年我县农村艰苦学校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均按文件规定足额落实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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