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涡阳县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发放程序
一、补助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二、发放程序:受助学生除原建档立卡学生直接认定外,其他贫困学生都要进行贫困认定。贫困认定程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校审核、公示,经核查无误后,向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转入教育局代发帐户,由代理银行把补助款打入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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