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持续加强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亳州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3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8日。
三、年检内容
(一)党的建设情况。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有序开展;
(二)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警处理、消防卫生安全、学员人身安全、学员保险、监控系统等);
(三)依法办学情况。培训合规性保障举措(包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培训内容与时间公示、教师信息公示;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是否按备案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是否超前超标、是否违规组织相关学科竞赛活动等);
(四)机构建设情况。2023年度机构校舍环境的改善,教学设备设施的投入,领导班子、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建设等情况。
1.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机构董(理)事会是否建立和依法行使决策权,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2.是否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健全的维护机构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办学管理情况。2023年度在党组织建设、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1.教学质量管理、培养目标、培训科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是否规范。
2.教学人员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情况,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
3.招生宣传是否夸大其词,广告是否备案。
4.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举措(包括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资金监管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学费纠纷处理、财务收支情况及资金流动情况、财务风险控制等 )。
5.是否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是否按规定公示和收取,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是否按备案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是否超前超标、是否违规组织相关学科竞赛活动等 );学生退学费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
6.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制度是否健全,在消防、食品安全校园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年度检查,主要参照《安徽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落实。
四、年检提交材料
(一)涡阳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 2份);
(二)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见附件2);
(三)机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正、副本(复印件 );
(五)教育机构土地证和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 招生简章备案材料;
(七)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
(八)涡阳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备查,原件待检查组到校实地检查时核查。
五、年检程序
(一)自查阶段(1月31日前)。各机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涡阳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对2023年度办学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逾期不报材料的教育机构,视为主动放弃年检。
(二)核查阶段(2月10日至 2月15日)。教育局成立考核组,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考核。
(三)公示和验证阶段(3月8日至3月15日)。根据赋分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并予以公示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县教育局将根据检查的情况及机构平时办学行为给予最终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布。
教育局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并在检查合格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印章方可继续办学;经检查需整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延期验证,未经复查合格,不得面向社会招生;主动放弃年检、经检查不合格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教育机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所有被限期整改及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向社会公布。
六、年检要求
1.年检工作是教育局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年检内容,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按时报送年检材料。
2.考核组到办学机构检查时,办学机构的会计必须在校,以便配合检查组进行财务检查。
3.在年检中发现办学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其办学资格。
(1)擅自分立、合并民办机构的,擅自设立教学点;
(2)擅自改变民办机构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3)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4)擅自抽逃或挪用办学经费。私自开展非法集资、传销活动;
(5)收费退费违反相关规定,未开具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与学员签订合同,或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
(7)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群众举报较多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8) 聘用教师、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的;
(9)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检材料或因故一年内不能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
(1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联系人:王锋,电话:7211207,邮箱:gyxzyjy1207@163.com。
附件: 1.涡阳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2.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3.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情况统计(汇总)表
涡阳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2
[ 2023 ] 年度
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学 校 名 称: (章)
举 办 者:
填 表 日 期:
亳州市教育局 制
填 表 说 明
一、民办教育机构含幼儿园、义务教育教育机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
二、本报告书务必填写真实情况。可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三、表中选择项,请在“□” 中打“√”。
四、表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六、本报告书要求签名之处,应当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代签或复印无效。
七、本报告书一式2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报告书情况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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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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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 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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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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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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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机构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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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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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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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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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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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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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情况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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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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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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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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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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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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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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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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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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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年级 学生数 |
招生计划数 |
实际报到人数 |
目前在校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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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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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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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和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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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照 |
证照名称 |
发证(照)机关 |
编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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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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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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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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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占地 面积(m2) |
建筑 面积(m2) |
校园是否独立设置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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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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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
办公 用房 |
学生 宿舍 |
实验室 (实验场所) |
图书 阅览室 |
其他活动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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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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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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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单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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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设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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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习 设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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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及专业资料(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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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资产 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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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校区、 教学点情况 |
设点地址 |
办学内容及负责人 |
何时设立 |
是否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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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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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费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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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元/学期) |
收费许可部门 |
2023年收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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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202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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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校长: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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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育机构年度工作可以从以下五方面总结:1.当年办学基本情况;2.依法办学和管理情况;3.当年教育教学成绩情况;4.存在的问题与不足;5.今后工作思路和打算。
五、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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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校长: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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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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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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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亳州市民办教育机构情况统计(汇总)表
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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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教育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 类型 |
教育机构 负责人 |
负责人 手机 |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批准 机关 |
批准文号 |
批准 日期 |
收费标准 |
纳税人识别号 |
办学许可证号 |
举办者 |
教职 工数 |
在校学生人数 |
所属县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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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Excel填写;2.民办教育机构在提交年检报告时提交;3.各机构根据办学类型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顺序填写,于2月12日前将本表纸质版盖章后报至县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督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yzyjy12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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