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医保小课堂(七)——城镇职工异地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在省内和省外就医,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不变,和市内就医相同。但报销支付政策不同:即在省外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在省内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在长期居住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住院报销标准支付。
城镇职工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在市外发生的转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来源|聂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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