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自然资规临用〔2024〕9号 临时用地批复

浏览次数:1042 发布时间:2024-04-18 18:38 字体大小:

经市局批准,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标里镇肖庙村,义门镇滕刘村,陈大镇杨楼村、中心村的临时用地,用于建设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路基工程XHF-LJ03标项目施工便道(二期)临时用地,面积0.8254公顷,使用期限至2024年9月1日。

申请人要按约定做好土地复垦工作,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且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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