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涡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涡阳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及社会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涡投字〔2023〕6号)收悉。为切实规范路内停车泊位差异化收费管理,维护路内停车泊位使用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运用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泊位使用功效,营造城市良好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涡阳县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和《关于印发亳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亳发改价费〔2022〕17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亳州市、蒙城县、利辛县城市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做法和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区域范围
涡阳县城区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收费范围:经批准在涡阳县城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路段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具体试行路段详见附表。
二、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为8:00-19:30。
2.收费标准:30分钟(含)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一类区收3元,二类区收2元,超过1个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10元/次.辆;超过24小时的,按标准重新计算。
三、优惠政策
1.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行政执法、环卫作业和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3.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后开始按规定标准计费。
四、其他政策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应在区域等级收费路段(两端和中段)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布批准的收费范围(收费路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经营管理单位收费时,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健全收费台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报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涡阳县城区试行道路泊位停车分布表》
2024年3月4日
涡阳县城区试行道路泊位停车分布表
| 序号 | 主干道 | 路段 | 车位数 | 泊位位置 | 区域分类 |
| 1 | 胜利路 | 西环路-集贤路 | 303 | 主干道双侧外非机动车道 | 一类 |
| 2 | 集贤路 | 涡河路-淮中大道 | 257 | 主干道双侧外非机动车道 | 一类 |
| 3 | 站前路 | 向阳大道-集贤路 | 164 | 主干道双侧 | 二类 |
| 合计 | 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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