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征地流程图》的通知
为切实规范全市土地征收行为,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市政 府要求,市局拟订了《征地流程图》,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程序不严谨,流程不切合实际的地
方,请及时反馈市局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科。
附:征地流程图
征地流程图
用地申请
圈外项目由项目建设主体提出用地申请;圈内项目属于经开区的,由经开区管委会汇 总后提出用地申请;经开区以外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提供项目选址红线 图。属于公益性项目的,同时提供项目立项、可研、初设审批文件,以便判断是否符 合征地条件。
初审(是否符合土地征收条件)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初审,是否符合土地征收条件。符合征收条件的,纳入报批计 划;不符合征收条件,告知并退回,并说明理由。
启动公告、勘测定界、编制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并公告征求意见、听证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审查情况,对符合征收条件的地块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启动 公告、勘测定界),并商经开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人社局编制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公告征求意见。根据被征地农民申请,依法依规组织召开听证会,收集修 改完善意见。修改后再公告再征求意见。
现状调查、风评及补偿登记、签订协议
勘测定界报告提交给经开区管委会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后,由经开区管委会或项目 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征地前期工作(现状调查、风评及补偿登记、签订协议)。
个别难以达成协议的,由经开区管委会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作出具体说明。
组卷报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规定标准编制报件,上报市局/省厅运转。
土地储备
省政府批复下达后,地方政府及时发布公告,并按协议落实补偿安置。
组织农民交地纳入储备。
下一条:征地工作程序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