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疫情隔离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涡阳县审计局2023年6月对亳州市疫情隔离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
发现问题:该项目一期部分管道垫层和砂回填未按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整改情况:国投集团已于2023年6月27日与跟踪审计单位对接,对未按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核减,并出具新的跟踪审计报告。
发现问题:亳州市疫情隔离区项目供电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未按照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供电工程进行造价结算。
整改情况:国投集团已委托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供电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发现问题:由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审计报告中,部分分项工程辅材中包含水、电费未扣除。
整改情况:国投集团已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接,重新审核项目工程价款,对多计算的水、电费进行核减,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新的跟踪审计报告。
发现问题:竣工财务决算中多计算运营期水电费共计37,179.30元。
整改情况:国投集团已重新核算建设期水单费,调整竣工财务决算金额,并结合审计报告其他内容,于2023年8月15日对《亳州市疫情隔离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进行修改。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