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四中校内资助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涡阳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基本原则
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线上对比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当年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或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资金管理
学校每学期从事业性收入中按3%-5%提取专项资助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设立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学校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资助金由学生资助中心委托银行打卡发放。
四、资助的范围类型
校内资助范围主要分为四类:
1.校内助学金
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等。
2.校内奖学金
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对成绩特别优异,或在各级正规赛事中获奖或表现突出(通常是指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的学生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3.校内免学费
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非特困群体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4.校内特殊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校内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50元,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分学期打卡发放。
六、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或发生意外伤害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申请表》,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认定程序:
每学期四月和十一月中旬,由“学校资助工作评定小组”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评审认定,校内奖学金由年级组申报校内奖学金受奖学生人员名单和相应金额,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办公室。经学校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县资助中心,委托银行打卡发放资助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校资助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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