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3年12月份双随机监管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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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
立案时间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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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亳涡交简罚 |
安徽省利丰船务有限公司 |
2023/12/4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四)项 |
罚款壹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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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亳涡交罚 |
梁山犇骋物流有限公司 |
2023/12/4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叁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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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皖亳涡交罚 |
王某 |
2023/12/5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罚款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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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皖亳涡交罚 |
张某雷 |
2023/12/4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罚款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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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皖亳涡交简罚 |
亳州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四汽车队 |
2023/12/12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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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皖亳涡交罚〔2023〕1000165号 |
创鼎国际货运代理(梁山)有限公司 |
2023/12/11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
罚款叁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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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皖亳涡交罚 |
涡阳县盛惠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3/12/13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
罚款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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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皖亳涡交罚 |
镇江东睿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
2023/12/12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
罚款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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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