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
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电商〔2021〕1 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施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建设任务的77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及其他市辖区的乡镇(不含街道)。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根据各地农村电商发展及任务完成有关情况等综合评选。
(二)电商强镇
1.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2.相关电商经营主体数不低于30家(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达10家,电商经营主体及网店在所申报的乡镇内依法登记注册);
3.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和企查查检索信息为准),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三)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
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为当地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园(街)区,总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
1.77个县(市、区)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市辖区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2.入驻并正常运营的相关电商经营主体不低于25家(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达8家,电商经营主体和网店在本县区依法登记注册);
3.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和企查查检索信息为准),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四)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1.77个县(市、区)的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辖区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主体及网店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3.企业已持续经营2年以上;
4.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和企查查检索信息为准),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五)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
1.电商企业单一品牌的本地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不低于100万元;
2.品牌已持续运营2年以上;
3.经营主体及网店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4.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和企查查检索信息为准),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三、申报材料
(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根据各地农村电商发展及任务完成有关情况等综合评选。
(二)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农村电商企业
1.承诺函(附件1)。
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清单(附件2)。
3.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清单(附件3)。
4.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附件5)。
5.农村电商重点企业情况(附件6)。
6.相关证明材料。
(1)电商强镇:电商经营主体明细、营业执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网店注册地等证明材料。
(2)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由当地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园(街)区证明文件、电商经营主体明细、营业执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网店注册地等证明材料。
(3)农村电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等证明材料。
(4)农村电商品牌:营业执照、农村电商品牌网络销售额等证明材料。
(5)所有的省级农村电商项目,涉及到企业、网店注册地、年网络销售额数据,由申报部门留存现场无间断视频查询资料。
(6)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所有相关企业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以及信用中国和企查查截图,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评审工作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排第三方机构审核材料,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等统一报至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后,将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复核情况和申报请示报省商务厅。经认定的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将认定正式文件向省商务厅上报备案。
(三)省商务厅将按程序联合相关单位评审、认定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并妥善保管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培育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政策。已往年度已获得认定的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不得重复申报。
(三)请各市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1)承诺函(附件1);(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请示、申报清单及示范建设情况(附件2、5);(3)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文件及清单、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认定清单(附件3、4),统一反馈至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含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农村电商企业情况(附件6)、农村电商品牌情况(附件7)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联系人:李慧慧,电话:0551-63540078,邮箱: lihh@ahbofcom.gov.cn。
附件:1.承诺函
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清单
3.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清单
4.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认定清单
5.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
6.农村电商企业情况
7.农村电商品牌情况
安徽省商务厅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承 诺 函
省商务厅:
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此承诺,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省级农村电商相关项目申报文件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并无重复申报的情况。
市商务主管部门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清单
****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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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商强镇(共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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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农村产品年网销额(万元) |
活跃电商经营主体数(个) |
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个数(个) |
主要网销 产品名称 |
备注 |
|
1 |
*县*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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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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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共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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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农村产品年网销额(万元) |
活跃电商经营主体数(个) |
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个数(个) |
主要网销 产品名称 |
备注 |
|
1 |
*县*镇*园(街)区 |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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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
企业认定清单
****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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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企业 |
年网销额(万元) |
网店所在平台、注册地 |
销售本地农村产品名称 |
网销额 (万元) |
|
1 |
***企业 |
|
淘宝(天猫)、肥东 |
茶叶、竹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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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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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产品
品牌认定清单
****市 年 月 日
|
序号 |
申报品牌 |
所属企业 |
网店所在平台、注册地 |
产品名称 |
网销额 (万元) |
|
1 |
|
|
淘宝(天猫)、肥 |
茶叶、竹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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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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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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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 |
所属地区 |
县(市、区) 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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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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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额 |
万元 |
活跃电商经营主体数量 |
家 |
主要网销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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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电商 经营主体 清单 |
包括电商经营主体名称、注册地、主要网销产品、网店注册地及所在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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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 发展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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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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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农村电商企业情况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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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
企业名称 |
|
企业 注册地 |
**县(市、区) |
|
联系人姓名 |
|
职务 |
|
电话 |
|
|
年网络销售金额 |
万元 |
电商相关领域从业人数 人员 |
人 |
主要网销 产品 |
万元 |
|
企业网销 情况 (申报企业填写) |
平台1: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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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2: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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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3: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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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主要 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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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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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农村电商品牌情况
(***市)
|
申报项目 |
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 |
**县(市、区) |
|
联系人 姓名 |
|
职务 |
|
电话 |
|
|
企业品牌情况 |
品牌: 产品: 入驻平台: 品牌网销额: 万元 品牌运营时间: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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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参与模式创建情况 |
(“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时间,模式说明、参与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数量、带动农户和户均增收情况,若无则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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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参与电商帮扶情况 |
(带动脱贫户数量,户均增收情况,若无则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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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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