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1月3日2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下一条:亳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