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鱼塘被污染造成鱼死亡?应有谁赔偿?

浏览次数:489 发布时间:2023-12-30 20:18 字体大小:

    近日,花沟镇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其鱼塘位于信湖煤矿北侧,但煤矿排污水流至其家鱼塘内,造成鱼死亡,对此投诉,希望部门核实给予赔偿。”

    答复:接到来电人反映后,具办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鱼塘内有死鱼,执法人员在鱼塘内采集了水样,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21mg\L,氨氮为0.15mg\L,石雁沟内的水化学需氧量为12.1mg\L,氨氮为0.936mg\L。检测结果显示石雁沟内的水质和鱼塘水质较好,石雁沟和鱼塘的水质不会造成死鱼现象。如来电人仍有疑问,可自行聘请专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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